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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

2011-11-29 00:00:00 来源: 浏览:
内容提要: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
为做好江西省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方式
2012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,由省科技计划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。
1、网上申报。申请人必须使用《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网上申报(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://www.jxstc.gov.cn查阅),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,完成网上申报(请各学院将本学院需要申报的老师姓名、邮箱、注册密码,统一报送到科研处,以便开通个人网上申报)
2、书面报送。完成网上申报后,各个项目申报时间及指标限额和纸质《项目申报书》等,请申请人根据各个项目的要求认真、规范完成。
二、计划类别和申报推荐指标
2012年度科技计划有些类别项目继续实行限项申报和推荐。
1、科技支撑计划:(1)工业领域(含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的火炬计划),具体指标将另行通知;(2)农业领域,本校限5项;(3)社会发展领域;
2、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:(1)星火计划;(2)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;
3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;
4、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:(1)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,具体指标将另行通知。(2)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;(3)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,我校推荐人选4名;
5、基础计划:(1)自然(青年)科学基金计划,我校限申报45项,其中青年基金申报数量不少于15项;(2)软科学计划,我校限申报5项。
三、申报要求
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受理信息系统已对限制性要求进行预设,涉及项目申报单位、主要负责人和推荐单位主要要求如下:
1、在研项目总数达到4项者不能申报(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),其中,应用开发研究类项目(即:科技支撑计划、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、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[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除外]、软科学计划),不超过2项;基础研究类项目(即:自然(青年)科学基金计划)不超过2项。
2、申报人不得将同一(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)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,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。
3、申报人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(自然科学基金、人才计划等按自行要求执行,详见《指南》)。
4、研究类计划主要是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牵头申报,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主要是由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。
凡在我省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、内资控股企业以及中央在赣单位等,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。鼓励与省外高校和国家级大院大所联合申报。
5、各类计划的个性要求按《指南》执行。
四、申报时间
科技支撑计划、星火计划、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、软科学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及送交纸质材料(纸质申请书须等省教育厅网上推荐后再在网上下载有水印的材料,打印成纸质稿),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(其他计划申报时限详见《指南》):
1、科技支撑计划、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,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5日;
2、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、基础计划,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。
请申请人在学校受理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附件:2012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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