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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研究员参加 “分享、成长与社会公平” 中日研讨会

2011-10-09 00:00:00 来源: 浏览:
内容提要:中心研究员参加 “分享、成长与社会公平” 中日研讨会
    近日,日本立命馆大学来我校访问并签订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。根据协议,财税与公共学院与立命馆大学经济学部共同举办“分享、成长与社会公平”中日研讨会。中心研究员席卫群教授和张仲芳副教授参加了研讨会,并在会上分别作了主题发言。
    席卫群教授主题发言的题目是《服务业与居民消费的逻辑关系及税收政策选择》。席卫群教授指出:居民消费长期低迷是中国目前经济发展所亟需解决的问题,尽管采取了很多鼓励措施,但依然依赖于投资需求和外部需求,消费率,尤其是居民消费率逐年降低。因此,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,提高居民消费率成为中国““十二五”规划战略重点之一。席卫群教授通过数据的整理发现,中国存在 “服务业滞后――就业面低――居民劳动份额和收入占比低――居民消费低迷”逻辑关系。造成服务滞后的原因很多,其中税收成为制约因素之一。服务业的总体税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无论是宏观税负、边际税负、税收增长率,还是税收协调系数,服务业普遍高于全国水平,而且还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,总体上中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。尽管目前中国对服务业实施了一些税收优惠,但优惠力度有限,对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业产业集群发展扶持力度较小。因此,为了实现“服务业增加值比重2015年达到47%,年均增长4%”目标,中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应立足于优化服务业结构,降低生活性服务业的税收负担,致力于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的技术和创新水平,积极鼓励服务外包和物流业的发展,降低社会交易成本,实现区域协调发展。通过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吸纳更多就业、推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,从而促进居民消费率的提升。
    张仲芳副教授主题发言的题目是《中国经济转轨与社会福利体系转型》。张仲芳副教授认为:尽管东亚各国(地区)的福利体制存在差异,但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共性特征,而中国直至目前的社会福利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具有“东亚福利体制”的某些共性特征。市场化改革以来,中国经历了大规模的经济转轨,与此同时,社会福利政策体系急速扩张,配合了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,但制度体系远未完善,存在着覆盖面较低、保障水平有限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诸多问题,福利体系的目标定位不明晰,政府职责不明确,同时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。目前,中国处在经济转轨、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,同时已经进入国家必须高度重视民生福利的发展阶段。社会福利的改革与发展,应从照顾弱者向普惠全民转变,即采取“普惠型”福利发展模式,同时兼顾“补缺型”的一些理念和特征,构建适度“普惠型”、发展型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。它是由政府和社会基于本国(地区)的经济和社会状况,向全体国民乃至居民提供、涵盖社会生活基本领域的社会政策和制度。这种福利体系涵盖国民基本生活的主要方面,如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贫困救助、住房保障及老人、儿童、残障服务等。在构建适度“普惠型”社会福利体系的过程中,政府应在诸多方面承担主要责任,其中公共财政的支持是关键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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